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精神,进一步推动研究院工作与国家经济发展中心任务紧密结合,落实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战略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要求,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将开展2025年度经济金融领域论文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评对象
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全体研究人员;合作机构青年学者(含高校、金融机构、智库、企业等);青年学术委员会成员等。
(二)论文主题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与展望、国内外经济金融领域的热点问题、金融五篇大文章、可持续发展与绿色金融问题以及其他相关细分领域的研究文章。
(三)论文要求
未公开发表过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研究文章等。(2024年9月1日—2025年期间完成)
二、评选基准
(一)学术价值
理论创新性(如提出新模型、新框架);方法科学性(如多维度数据分析、案例实证研究);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贡献度(如减贫、生态保护、社会公平),等等。
(二)应用价值
研究成果对经济金融政策制定的参考价值、政策建议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转化为实施细则的潜力。
(三)规范性
符合学术写作规范,无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2025年10月20日—12月15日)
参评者提交材料至研究院秘书处,包括:论文全文电子版(PDF格式);作者信息表(含单位、联系方式、成果简介);未发表声明等。
(二)初审阶段(2025年12月20日—2026年1月15日)
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进行形式审查,筛选符合要求的参评论文;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匿名评审,按1:3比例确定入围名单。
(三)复审与终审(2026年1月16日—2月15日)
通过初审的论文进入复审,由学术委员会成员交叉评审;终审由学术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投票表决,确定获奖等级。
(四)公示与颁奖(2026年3月30日前)
公示获奖名单(5个工作日),接受异议申诉;举行颁奖仪式,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四、评选组织
(一)主办单位
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
(二)评审委员会
主任:丁一凡(学术委员会主任)
成员:王丽丽、刘争鸣、刘健钧、胡晔、白连永及外部特邀专家。
(三)监督机制
设立学术诚信监督小组,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五、奖项设置
| 奖项类别 | 数量 | |
| 一等奖 | 1名 | 荣誉证书 + 奖金 | 
| 二等奖 | 2名 | 荣誉证书 + 奖金 | 
| 三等奖 | 3名 | 荣誉证书 + 奖金 | 
六、计分规则
(一)评分维度(总分100分)
1.学术创新(35%):理论突破、方法创新、跨学科融合。
2.应用价值(40%):对政府政策及企业实践的参考价值。
3.可持续发展贡献(20%):对社会公平、生态保护、治理效能的促进作用。
4.社会影响(5%):成果传播度、媒体报道、国际会议宣讲情况。
(二)加分项
观点及建议被国家部委、金融监管部门或其他领导部门关注或采纳,额外加5分;获中央领导批示,额外加10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接受论文投稿邮箱:Service@hgfi.cn。
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学术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