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欧盟首次发行总计120亿欧元,15年期的绿色债券,是其计划发行的2500亿欧元绿色债券的第一批,之后每年预计还会发行350至450亿欧元的绿色债券,资助环境友好项目的绿色债券将占据欧盟全部8000亿欧元新冠复苏基金的近三分之一【1】。由此可见,绿色债券在全球债券市场中的重要性越来越高。
欧洲范围内的绿色债券标准,有市场主导的《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气候债券标准(Climate Bonds Standard)》,也有政府主导的《欧盟绿色债券标准(European Green Bond Standard)》。
一. 市场主导的绿色债券标准
目前,《绿色债券原则》(简称GBP)和《气候债券标准》(简称CBS)是市场上最重要的两个绿色债券标准【2】。
(一)《绿色债券原则》
2014年1月,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制定了初版的《绿色债券原则》(GBP),并分别于2018年和2021年进行更新,是事实上的国际标准。
2021年的最新版中,合格绿色项目增加到十类【3】,分别是:可再生能源;能效提升;污染防治;生物资源和土地资源的环境可持续管理;清洁交通;可持续水资源与废水管理;气候变化适应;循环经济产品、生产技术及流程以及经认证的生态高效产品;符合地区、国家或国际认可标准或认证的绿色建筑。最新版与初版和其他旧版相比,对于绿色项目类别的划分更为具体,同时引入了与气候变化、循环经济、绿色建筑等相关的新类别。
(二)《气候债券标准》
2011年11月,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了《气候债券标准》(CBS)的首个版本【4】。最新的3.0版本于2019年公布【5】,CBS将在2022年进行“净零标准”相关的重大更新【6】。该组织在2021年1月也公布了最新的《气候债券分类方案》【7】。在2021年最新的《气候债券分类方案》中,合格项目和资产有八个大类:能源;交通;水资源;建筑;土地使用和海洋资源;工业;废弃物处理;信息通讯技术。新版本对于每一个项目和资产是否兼容巴黎协议所设定的全球变暖2摄氏度目标有明确的红绿灯系统提示,绿、黄、红色分别表示自动兼容、可能兼容、不兼容。此外,灰色表示待定。红绿灯系统的建立有助于衡量债券的绿色程度。
二. 政府主导的绿色债券标准
欧盟已经于2020年发布了《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EU Taxonomy for Sustainable Activities)》,并已经于2021年提议制定专门的《欧盟绿色债券标准》(简称EUGBS)【8】。欧盟在制定绿色债券标准的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市场上通行的绿色债券标准。
(一)《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
2020年3月,欧盟发布了《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最终报告,该分类法于2020年7月正式在法律上生效【9】。首先,被认定是绿色的经济活动应当为达成以下六项环境目标中的至少一项做出重要贡献: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水资源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向循环经济转变;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其次,该经济活动不能对任何其他环境目标造成重大损害。最后,当欧盟分类法中缺乏相关要求时,该经济活动应当符合《经合组织跨国企业准则》和《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欧盟分类法中的经济活动可以对应到欧盟经济活动统计分类(NACE)的第四级。
(二)《欧盟绿色债券标准》
2018年5月29日,欧洲议会在《可持续金融决议(Resolution on Sustainable Finance)》【10】中指出,欧盟对绿色债券监管不足。2020年11月13日,欧洲议会在其《可持续发展欧洲投资计划决议(Resolution on the Sustainable Europe Investment Plan)》【11】中表示支持欧盟委员会建立《欧盟绿色债券标准》。2021年7月6日,欧盟委员会以《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法》为基础发布了《欧洲绿色债券标准》的提议。根据2022年1月12日欧盟关于《欧盟绿色债券标准》立法进程的简报,标准的初稿已经完成,下一步还需通过委员会投票、欧盟理事会、委员会和议会的“三边对话”、提交全体会议、全体会议投票之后,《欧洲绿色债券标准》才会被正式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