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可持续金融工作溯源
二十国集团(G20)作为全球最重要的国际经济合作论坛,在推动全球绿色、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G20在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方面的推动历程如下:
2016年,中国作为G20主席国,力推绿色金融理念,倡导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支持全球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研究小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共同主持,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担任秘书处。当年,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发布了2016年度《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
2017年,德国担任G20主席国,决定继续讨论绿色金融议题,并发布《2017年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
2018年,阿根廷担任G20主席国,决定延续绿色金融议题,但为纳入增加就业和减贫等更多可持续发展因素,决定将“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扩展为“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核心议题仍然是绿色金融。当年,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发布2018年度G20《可持续金融综合报告》。
2019年-2020年,由于种种原因,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取消,相关工作机制中断,未发布相关报告。
2021年,意大利作为G20主席国,推动重启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2月,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正式同意重启,由中国人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任联合主席,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任秘书处。4月,在G20财长与央行行长会议上,与会国同意将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升级为工作组,成为常设工作机制。10月,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SFWG)发布了《2021年G20可持续金融综合报告》,并推出《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
2022年,印度尼西亚G20领导人峰会批准了可持续金融工作组的《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和《G20转型金融框架》。
2023年,印度作为G20主席国,提出可持续金融领域的三大核心议程:进一步发展气候融资、为可持续发展目标(SDG)提供融资和能力建设。
G20可持续金融工作成果
从2016年中国作为G20主席国首倡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到2018年阿根廷作为G20主席国将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扩展为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再到2021年意大利作为G20主席国将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升级为可持续金融工作组(SFWG),二十国集团在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成果也越来越丰富,主要工作成果汇总如下:
信息披露是可持续金融未来发展关键
可持续金融的发展,披露原则、框架是关键。基于相同或类似的原则、框架,开展透明的披露工作,方可实现不同地区的可持续金融的相互认可。目前,全球的可持续金融披露框架众多,相互之间不断融通,有利于可持续金融的全球均衡发展。
01 G20可持续金融的披露框架
当前,在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方面,各方推出一系列的披露指南、原则、倡议、框架和规则等,影响比较大的倡议和机构包括气候披露准则理事会(CDSB)、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CDP(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等。
2021年,G20发布《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确定支持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在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披露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一套基线标准,指导企业开展可持续相关信息披露。最新消息是ISSB已就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IFRS SDS)深入开展相关工作。2023年2月,ISSB完成了《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征求意见稿的重新审议,并确定这两项准则将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内生效。
02 其他可持续金融的披露框架
目前,全球影响范围比较大的可持续金融披露框架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以联合国为发起机构的可持续金融框架,包括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 FI)等发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负责任投资原则(PRI)、负责任银行原则(PRB)等。
第二类是以政府间组织发起的可持续金融框架,主要包括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推出的G20相关原则框架(二十国集团)、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工作机制(全球130多家中央银行、监管机构和观察员机构组成)、“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中国和英国为主)、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框架(TCFD)(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等。
第三类是第三方机构或企业发起的可持续金融框架,主要有气候债券标准(CBS)(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绿色债券原则》(GBP)(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赤道原则(EPs)(花旗集团、荷兰银行、巴克莱银行与西德意志银行等跨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