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中国精准扶贫实践中,政府部门对扶贫模式进行了大胆探索,创新了多种扶贫模式,其中之一就是光伏扶贫。因为光伏发电属于清洁能源、环保可靠,收益稳定。在光照条件较好的贫困地区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的发展;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贫困人口稳收增收。光伏扶贫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阳光工程”,在中国扶贫攻坚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光伏扶贫政策的实施
2014年10月17日扶贫日期间,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能源局正式启动了光伏扶贫试点工作。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47号)》以及《关于组织开展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95号)》这两个政策文件。这是光伏扶贫启动阶段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试点工作的区域、目标、工作内容和组织方式,选取了安徽、河北、甘肃、青海、山西、宁夏六省区开展试点。光伏发电站的建设模式主要以户用、分布式光伏为主。
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此文件的颁布,标志着光伏扶贫进入全面推广阶段。此时,光伏扶贫政策的实施范围由试点阶段的6各省区扩大到了16个省区,光伏扶贫目标由最初的3.5万建档立卡贫困村、200万贫困户,提高到了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80万贫困户。在此阶段,光伏扶贫有两种建设模式,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和集中式光伏电站。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的项目规模标准为每户5KW左右,集中式光伏电站的项目规模标准为每户25KW左右。
2017年,光伏扶贫进入到了深化提升阶段。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国开办发[2017]61号),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2018]29号)。其中《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到:光伏扶贫电站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能投资入股;电站建设原则上以村级电站的方式建设,户均5KW的配置标准,最大不超过7KW,单个电站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00KW。并在《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中明确:电站收益归村集体,然后再集体分配收益。
二、光伏扶贫的现状与电价
截至2020年,国家共颁发了三批光伏扶贫补助的项目目录,均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享受各种优惠政策。项目涉及到26个省(自治区),光伏扶贫项目179653个,光伏电站建设规模2177.3万KW,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1407万KW,帮助贫困户274.6万户。详细信息如表1所示。
表1 光伏扶贫电站规模和扶贫户数
光伏扶贫项目可享受优惠的上网电价政策,这也是扶贫项目获得高收益的重要保障。2020年,在普通光伏电站逐步实现平价上网阶段,光伏扶贫项目在一类、二类和三类资源区的上网电价分别式0.65元/KWh、075元/KWh、0.85元/KWh,仍保持在2017年的价位。而普通光伏电站自2017年以来电价已经历了五次下调。
相关政府部门对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结算出台政策,明确扶贫项目优先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电价按月结算,而普通光伏电站的电价半年结算一次。结算周期的缩短,最大限度保障了贫困户利益,及时拿到光伏扶贫收益。
三、金融助力光伏扶贫实施
经笔者调查,在光伏扶贫项目融资模式中,运用最广的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银行或者农村信用社推出的光伏小额贷款,二是融资租赁。
1、光伏扶贫贷
陕西各地积极创新农村金融扶贫机制,主要依托农村信用社与农村商业银行来开展光伏发电精准扶贫工作。铜川市黄堡农村信用社推出了“光伏发电”小额贷款项目,渭南市蒲城 农村信用社则推出光伏项目扶贫贷款和个人光伏小额贷款两种信贷模式,宝鸡凤县农村商业银行推出“光伏扶贫贷”金融产品实施光伏扶贫。中国人民银行凤县支行与当地扶贫办、金融办、财政局联合,按照“党支部+龙头企业+贫困户”模式与光伏企业建立契约,将农户全部纳入投资股东,农户从光伏企业处取得本金并享受分红。
2、光伏融资租赁
广灵县地处山西省大同市,于2020年2月27日退出国家贫困县序列。中信金融租赁及隆基股份公司携手该县建设了30MW的光伏扶贫电站,充分利用了当地的日照资源和土地资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发电,推进精准减贫脱贫。
该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光伏+扶贫+林业” 的综合解决方案,在实现清洁能源发电输出的同时,与中药材、灌木林业相结合,形成林光互补等生态互补建设模式。项目自2019年实现并网发电后,国家每年提供180万元扶贫资金,通过20年的持续发放,帮助 600户贫困户在实现脱贫后,继续奔小康。
在兼顾经济效益的同时,中信金融租赁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发挥金融租赁企业“融资+融物”的独特属性,立足公司绿色租赁特色,加大扶贫资金投入,通过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电站项目,以及户用式光伏电站项目,充分发挥“金融+光伏+农业”产生的“1+1+1>3”的效应,带动当地产业经济,切切实实反哺农户,完成了扶贫由“输血形式”向“造血形式”的改变。
截至2020年上半年,中信金融租赁公司已落地4个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融资,融资总额8.3亿元,总装机容量达210MW,所有项目均已纳入国家扶贫补贴目录。国家因这4座光伏扶贫电站每年向7200余家农户发放扶贫补贴款达2160万元,年受益人数达2万人,切实发挥了精准扶贫的金融力量。中信金融租赁公司将金融租赁与光伏扶贫有机结合,走出了一条有特色的金融扶贫之路,发挥“绿色租赁”的专业化优势,打造有“温度”的金融租赁扶贫范式,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贡献中坚的力量。
3、 光伏融资租赁的优势
(1)降低资金成本,缓解资金短缺困境
很多光伏资源持有方自身资产规模和筹资能力都较弱,融资困难重重,即使融资成功也需要承担高额的利息。在光伏项目建设初期,可以选择直接租赁方式,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获得电站发电机组设备的使用权,自身只需出少部分资金。已经并网正常发电的光伏项目,可以选择售后回租,承租方把发电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再从租赁公司租回使用,通过这种方式,光伏电站企业将电站设备等固定资产转化成了流动资产,在未增加负债的基础上缓解了资金短缺困境,优化了资产结构,提高了流动比率,也改善了财务状况。
(2)融资门槛低,手续简便
光伏电站企业通过银行或者直接融资来募集资金,但是这两种方式都有着自身的缺陷。银行信贷门槛较高,对于企业近三年不能有亏损的要求,很多光伏电站企业都无法达到。如果采用企业发债的方式,虽然成本较低,但是需要经过证监会的一系列检查和审核,程序非常繁琐。而融资租赁模式较为灵活,效率较高,融资租赁机构不会对企业财务状况等做硬性要求,而是更看重企业项目未来可能带来的现金流情况,不会被企业的亏损状态所限制。同时,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时只需支付一定的保证金,而且保证金相对项目总金额来说是比较少的。
(3)还款方式灵活,减轻还款压力
与银行贷款固定的还款方式不同,融资租赁方式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来制定灵活的租金还款概算表。承租人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年的还款方式,甚至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现金流情况,制定一套差额支付的租金还款方案,这样能极大地减轻其还款压力。
(4)加快设备更新迭代
在融资租赁模式下,光伏发电企业只拥有融资租赁物的使用权,随着融资租赁物在日常生产工作过程中存在着自然损耗,一般来说在融资租赁期满后,融资租赁物的剩余价值也所剩无几,这时承租人可以选择获得融资租赁物的所有权,也可以放弃获得该所有权。而且现在设备迭代加快,技术创新日新月异,光伏发电站的设备的更新迭代也在加快,即使融资租赁设备没有因为自然损耗被淘汰,也会因为跟不上现行标准或生产效率而被淘汰。采用融资租赁模式,可以减轻光伏发电企业购置设备的压力,企业只需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与手续费,以及每期定期还款就可享有设备的使用权,在设备跟不上迭代要求的时候,光伏发电企业可以选择不回购该融资租赁合同下的融资租赁物,从而去签订新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生产效率更高的光伏发电设备。这样也可以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5)优化财务报表,改善财务结构
相比一次性付款获得标的物所有权,以融资租赁模式获得标的物的使用权,极大地减少了企业货币资金流出。售后回租模式可以使企业固定资产减少的同时,负债总额减少相同的金额。融资租赁模式可以改善企业流动比率和资金结构。另外,通过融资租赁还可以延迟缴纳所得税,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财务报表。
小结
作为“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的光伏扶贫,自2014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的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光伏扶贫是资产增收的有效方式,在稳定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形成了“一举多得”的效果。光伏扶贫如今已成为我国贫困地区主导的脱贫方式,也因其精准性、可持续性成为国家认可的扶贫方式。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社会资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需要加大政策引导撬动力度,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4月颁发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中指出,各地要结合当地发展实际,推动设立政府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乡村振兴基金。鼓励有实力的社会资本结合地方农业产业发展和投资情况规范有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光伏扶贫期待更多更有效的金融手段来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壮大农村集体经济。